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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年南京眼镜协会BOB集团《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试运营1年
发布时间:2023-10-14 11:40:43

  BOB集团7月2日上午,由南京眼镜行业协会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订的《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试行稿)正式发布。此前,两家协会曾于2006年元月共同制定并出台了《南京市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实施8年多来,对引导全市眼镜行业规范服务,促进和提升眼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原规定在内容、形式以及具体适用解释中,均存在需要完善之处。

  今年是新《消法》的验光师招聘实施年,为适应时代发展和消费者需求,进一步保障眼镜产品的质量,促进全市眼镜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经南京眼镜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邀请部分眼镜行业技术专家对原06版规定予以修订完善。形成初稿后,南京眼镜行业协会联合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广泛听取和征求了行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省市质量院专家等多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这一更加细化、更加标准的试行稿。

  据悉,该规定试行稿发布实施后,南京眼镜行业协会将要求全市眼镜经营销售企业,在店堂内公示《南京市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试行)》主要内容。此次发布的规定内容相比2006年原有的规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了大幅提高。如,在退货规定中,专门指出在“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成镜或镜架7日内无条件退货BOB集团。这一条款,充分借鉴了新《消法》中有关“后悔权”的约定,但超越了网络、远程的购物方式!眼镜行业协会及其成员单位通过这一眼镜厂招聘郑重承诺,自加压力,勇挑重担,履行了行业组织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南京眼镜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也将承诺严格遵照新规要求,履行职责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试行过程中,南京眼镜行业协会将视试行期间的具体运用情况以及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细节,确保在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正式出台《南京市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切实、有效地营造南京眼镜行业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