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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两家店只得一份奖bob励举报人状告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1 09:41:10

  BOB集团三湘都市报10月28日讯(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凌玉霞)梅菜扣肉饼的标注信息有误,还没写明生产日期,消费者杨某在长沙同一品牌小吃店的五家门店买了这款饼后,把店家投诉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后,执法人员在天心区两家门店扣押了涉事的饼,并分别作出的处罚,给杨某奖励2000元。

  杨某认为两家店被查,他应该得到两份奖励,把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诉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宣判该案bob

  2019年7月,杨某在某品牌小吃店的五家门店买了梅菜扣肉饼,这些饼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与生产企业不一致,并且产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见盒体”,但产品盒体并没有写明。杨某认为,这是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当年8月初,他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举报函》,建议查明该问题产品来源后依法处理,并奖励投诉举报人。

  几天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吃店位于天心区的两店进行现场检查,这两家店是同一个老板,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发现同一被投诉产品“梅菜扣肉饼”15盒、35盒,产品包装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与制造商某食品有限公司不一致。执法人员扣留涉案产品,并责令两店停止销售并召回。此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两家门店分别作出了处罚,共没收价值约2万元的梅菜扣肉饼,并对委托单位和制造商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初,杨某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奖励,在提交了相关材料后,该局审批同意对杨某予以奖励2000元。杨某认为,他投诉的两家店分别被处罚,他应当有两份奖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同一法人同一公司下属两家直营门店的同一违法行为不重复奖励”的答复。在2000元奖励到账后,杨某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院审理认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杨某的投诉举报材料,经现场检查后立案调查,查明涉案两家门店的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合计2万多元,违法所得总计1.9万多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认为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杨某举报事项完全相符,按一级奖励标准支付杨某举报奖励人民币2000元的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并无不当。

  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长沙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本案中虽然涉及的是两家门店,但两家门店的经营者是同一人,且立案所针对的违法行为人也是同一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仅奖励一次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此法院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上诉到长沙中院,近日,长沙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