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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三家山寨“宝岛”眼镜店侵BOB集团权被诉
发布时间:2023-10-20 09:05:55

  bob2010年8月,晶华宝岛合法取得了“宝岛眼镜”上述商标在地区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并享有对上述商标在再许可的权利。

  晶华宝岛经过调查后认为,舟山这3家眼镜店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虽然没有搬用宝岛眼镜的名字,但在进行眼镜销售和服务时,未经授权在店招门面、收银台后墙、包装袋、镜布、清洗剂等物件上突出使用宝岛眼镜的名称,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侵害了晶华宝岛的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

  起诉书中,晶华宝岛要求普陀六横宝笙眼镜店、岱山衢山宝力眼镜店BOB集团、宁夏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停止商标侵犯行为,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12万元、10万元。

  为尽快处理该案,市中院经征求晶华宝岛同意,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托处理商标和专利纠纷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产局)进行调解。

  经市知产局调解,去年11月,晶华宝岛与六横宝笙眼镜店、衢山宝力眼镜店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两家眼镜店于一个月内拆除店内侵权标志,并分别赔偿2万元、2.5万元。

  晶华宝岛与宁夏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在诉中达成赔偿2.7万元的和解协议。晶华宝岛自愿向行政主管部门撤回主张涉案纠纷相关权利的申请。

  法官表示,一些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为牟取商业利益“傍名牌”“搞山寨”,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标和品牌的混淆和误认,影响知名品牌通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立起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化解该类矛盾纠纷中,法院委托市知产局介入调解,依托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威慑力,更易促成调解并督促协议的及时履行,还可以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侵权行为人的后续监管。

  记者走访定海凯虹广场的宝岛眼镜全国直营门店得知,宝岛眼镜在舟山目前只有两家授权门店,另外一家位于新城凯虹广场内。

  对于一些眼镜店“傍名牌”的情况,店员有点无奈,表示该店的眼镜与一些“宝岛”店相比,折扣、质量、售后都不一样。

  店员表示,顾客在宝岛眼镜授权门店消费后会形成会员记录,便于售后服务,“有些顾客拿着别的‘宝岛’眼镜来要求售后服务,对于简单的清洗、鼻托更换,我们可以提供服务,但如果涉及重要的零配件更换,需要厂商售后,我们是没办法维修的。”

  同时门店招牌上只有“宝岛眼镜”四个金字,其中“宝岛”二字系注册商标图案,为繁体或简体书写,且“岛”字右上角有个带圈的R(注册商标标识)(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