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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bob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24 09:19:21

  对眼镜经营者未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未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的;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处罚

  第十一条:“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第六条:“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除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二)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三)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还应当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四)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经核查,bob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1)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luyanshi88.com法规、规章的行为; (2)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属于本部门管辖; (4)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2.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1.进行案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 2.对于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 3.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4.作出决定。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4.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3.终止调查; 4.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5.移送司法机关。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符合法定要求的,办案机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1.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2.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 3.案件终止调查的; 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的; 5.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 6.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的; 7.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