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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BOB集团焦2022 政府采购发生了这些事→
发布时间:2023-10-22 22:33:34

  bob分散采购取消了“限额标准以上”的限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口径纳入适用范围,把“公益性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人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后新增了“其他国有资产”。

  扩大采购人在选择采购方式、程序和组建评审委员会等方面的自主权,新增采购人在内控管理、需求管理、政策功能、履约验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明确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创新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的主要程序和重要控制节点。

  规定了固定价格、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多样化的合同定价方式;完善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履约验收等条款,增加合同纠纷解决机制。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上致辞指出,政府采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由2002年1009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的36399亿元人民币,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0.1%,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

  ● 2022年1月14日,财政部公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第六个部长令,110号令的出台意味着框架协议成为政府采购的第七种采购方式,从根本上构建起小额、多频采购的长效机制。

  ● 2022年5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从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处理好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衔接;推动采购需求标准的制定;加强采购方案审核备案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等七方面,对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提升110号令实施效果,作出了详细规定。

  2022年9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涉及货物、工程、服务43个门类、325个大类,共4257个品目。新分类目录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统一,形成一套编码体系。

  经过此次修订,货物类品目共8个门类,包括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物资、无形资产。修订后的工程类品目共10个门类,包括房屋施工、构筑物施工、施工工程准备、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其他建筑工程。修订后的服务类品目共25个门类,包括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农林牧渔服务等。其中,新增科技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等类别。

  2022年8月10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办库[2022]192号),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工作,不得虚假评价。评审专家应当根据履职评价的得分情况,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提升评审工作质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增强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活动组织等服务能力,提升采购代理专业化水平。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规定的评价指标,在本地区组如开展对政府采购评审去家,采购代理机构的履职评价。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中2%—3%提高至4%—6%。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BOB集团

  2022年1月5日,财政部出台《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本意见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2022年4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2022年10月,财政部、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

  财政部等部门同时还发布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根据需求标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智能化等精益施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022年4月10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制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等。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到202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施行已经20年,我国已经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实施条例和部门规章为依托的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