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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快评 “你BOB集团方挖罢我登场”可能行不通了
发布时间:2023-09-01 13:01:41

  BOB集团《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将于4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道路的申请将不被许可。

  道路反复“开膛破肚”,似乎成了现代城市的一种通病。今天下水管维修,明天通讯光缆改造;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你方挖罢我登场”,类似这样的现象不时见诸报端。重复开挖既扰民又浪费钱,而且轻则造成停水、停气、断电以及通信中断,重则引起危险气体泄露、燃气爆炸等灾难性事故,隐藏公共安全隐患。

  拒绝道路反复开挖,就得让反复开挖有法可依。反复开挖通常是因为各项工程各自为政,缺乏科学统筹。为此,即将实施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对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市(区)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市本级(区级)涉路工程项目的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将同一空间位置涉及道路挖掘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至同一年度下达,推动项目同步建设、统一修复——这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为道路反复开挖行为套上了“紧箍”。

  事实上,2014年实施的《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已明确规定,位于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及建筑控制区内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交通运输部门申报道路管线建设计划,由交通运输部门综合协调涉路管线工程的施工工期、时段和范围。

  作为一个信息产业发达的城市,利用大数据进行道路开挖统筹协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城市管理流程再造,应当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去年底,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推出了“道路挖掘计划一张图”功能,精准显示道路施工的具体范围。

  所以,眼下我们还需要做的是,为了将各项举措更好地落到实处,有必要在统筹协调之余,加强违规惩罚力度,板子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比如,对虚报、瞒报道路挖掘计划等行为,要纳入诚信系统;要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畅通市民投诉举报管道,使违规开挖行为处于市民无处不在的监督之下。

  从更大的视野下来看,它也指向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问题。可以说,道路反复开挖的扰民行为与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和先行示范区的定位格格不入。我们相信并期待,随着《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着各项配套惩治细则落地,令人头疼的“马路拉链”现象终将画上句号。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通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将于4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道路的申请将不被许可。

  6种情形将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的,或者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的;在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的;所提交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BOB集团、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办法对挖掘后的道路修复作出明确规定,提出道路修复质量应不低于原道路设计标准,保修期为2年。公众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挖掘道路的,可拨打12328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