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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常见问题三十问(一BOB集团)
发布时间:2023-07-17 09:43:22

  BOB集团万千世界,房屋租赁行为在我们身边时刻发生着,作为租客亦或是房东的我们,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该如何规避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答:对于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无效的事由,并不会导致租赁合同整体无效,只是合同中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超过原有租期的那部分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一房数租,即出租人在未告诉承租人的情况下,将房屋多次出租给他人,一般按下列顺序确定最终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答: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当分别认定BOB集团,即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