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集团

多数眼镜店bob在显著位置贴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3-04-21 00:00:11

  BOB集团从7月1日起,本市销售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的商家,必须持有“角膜接触镜零售许可证”。记者走访多家眼镜店发现,部分眼镜公司的门店出示了“承诺书”,承诺经营合法。

  “我们的承诺:绝不经营‘未经医疗器械注册’的角膜接触镜。凡经营的角膜接触镜,都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能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窗口中查询到。”

  在茂昌眼镜店(第一八佰伴分店)的隐形眼镜上,赫然陈设着如上的承诺书。商店营业员向记者介绍,隐形眼镜的零售许可证在入驻商场时,就已申领完毕。记者提出能否出示零售许可证,bob营业员指了指承诺书,说:“这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经营的。”

  与茂昌眼镜店一墙之隔的宝岛眼镜店,营业员给出了相同的说法,“这些许可证是进驻商场的必须条件。”记者又去往福山路张杨路口的东方眼镜店,营业员同样表示,店里拥有零售许可证,“这是公司统一申办的。”

  记者走访后发现,一些知名眼镜公司的营业员都承诺持有零售许可证,合法经营隐形眼镜业务。但是,没有一家店在显要位置张贴零售许可证或其复印件。

  那么,个体经营的眼镜店,情况如何?记者来到上海火车站附近的三叶眼镜城,这里是本市最具规模的眼镜零售批发中心。

  在商品柜台上,隐形眼镜品种琳琅满目,日抛型,月抛型,彩片型,透明型,各种规格应有尽有。在多数柜台上,都有一份蓝色的承诺书,文字内容与茂昌眼镜店的承诺一致。

  见记者驻足停留,三四名营业员立刻上前热情招呼起来,推荐各类产品。但当记者询问起是否拥有零售许可证时,营业员一阵诧异,“有啊!”记者提出要看一看,营业员问道:“你要看哪个牌子隐形眼镜的证件?”记者随机报出某品牌,营业员便去仓库取货和证书。过了一会儿,营业员拿着一份复印件给记者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但复印质量较差,字迹模糊不清。“眼镜城的店面都有许可证的。”营业员肯定地告诉记者。

  在记者走访时,有一位女性营业员叫住记者,推销起来。提起许可证,营业员指着挂在墙上裱起来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说:“有啊,就是这个!”记者重申证件名称为“零售许可证”,营业员一头雾水:“零售许可证?我们在这里经营那么久,当然能零售啦。”

  记者查阅今年3月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对角膜接触镜零售实施许可管理的通告》,上面显示“2012年4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角膜接触镜应当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凡在2012年7月1日后,仍未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一律依法查处。”

  近年来,隐形眼镜以其轻便、时尚的特点,使用率迅速上升。但经过相关部门的调研发现,部分隐形眼镜具有治疗效果,如果佩戴不当,会对造成伤害。对此,本市药监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对隐形眼镜的经营活动加强监督与管理,从事隐形眼镜销售业务的企业和商家,应申请“角膜接触镜零售许可证”,做到合法、规范地经营。

  本就视力不佳,再碰上劣质眼镜,那真的是伤不起!近期,市质监局对本市生产的眼镜镜片、眼镜架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希尔康、新思路、江藤、佐木太子等品牌的8批次镜片不合格,彩芝、精功等品牌的8批次镜架不合格。

  抽查发现,镜片不合格的项目集中在折射率、色散系数和紫外明示。折射率不合格表现为产品折射率与标签中明示的折射率不一致;色散系数不合格表现为标明的色散系数要高于实际的数值,且消费者无法用肉眼辨别眼镜镜片的色散系数;紫外明示不合格表现为紫外线的明示标注达不到其明示的指标。记者王婧